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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0-2021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20年06月09日 14:53  責任編輯:張弦  閱讀次數: )

一、認定範圍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的171819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認定标準

詳見《2003网站太阳集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辦法》相關規定。

三、認定程序

1、各學院、各班級分别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評議小組和工作小組,負責認定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審核。小組成員名單應在學院和班級公示。

2、學生向所在學院提交《2003网站太阳集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申請表相關内容要求真實、具體。

3、經班級民主評議、院審核公示5個工作日後,學院對審核通過申請的學生材料進行彙總,并填寫《2003网站太阳集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情況彙總表》上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4、為确保認定工作準确覆蓋每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對于家庭經濟确實困難但不便公開個人隐私的學生,可直接由學院認定工作小組認定,認定結果和相關資料交學工部備案。

5、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後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庫。

四、工作要求

1、廣泛宣傳。各學院應以此次認定工作為契機,深入學生班級、寝室,及時掌握核實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情況。未通過認定、建檔的學生不能參與2020-2021學年相關資助。

2、做好公示。各學院應嚴格公示制度,确保整個工作過程公開、公平、公正。

3、嚴肅紀律。申請學生應保證申請表及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在校期間所有評獎評優資格,情節嚴重的,學校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4、确保信息準确。此次建檔數據将作為2019-2020年度國家勵志獎學金、2020-2021年國家助學金評定及其他資助工作的基礎數據,請各學院務必核準相關數據。

5、按時上報材料。各學院應于630日前上報《貧困生認定彙總表》電子檔及紙質檔。下學期開學後需上報紙質材料包括:院、班兩級工作小組名單、學生認定申請表。其中申請表請按彙總表序号進行整理。認定工作中所需表格請自行到學生工作處網站“資料下載”中下載。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二〇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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