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我校将開展2012-2013學年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2013-2014學年國家助學金的評審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1、國家獎學金:2012-2013學年在校的2010-2012級特别優秀的學生。
2、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2012-2013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庫中品學兼優的2010-2012級學生。
3、國家助學金:學校2013-2014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庫中的學生。
二、申報與評審依據
各系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獎勵辦法》(長大發[2013]36号)、《2003网站太阳集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管理辦法》(長大學[2013]27号)文件要求,結合本系實際情況,認真組織申報和評審。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申報者,2012-2013學年度的學業成績均不得出現不及格科目。國家獎學金申報者,學業成績和綜合考評排名必須在評選範圍的前10%以内;如排名在前10-30%之間,需在道德風尚等某一方面表現非常突出(詳見附件一),并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否則不具備申請資格。
三、申報與評審時間安排表
時間 |
任務 |
責任方 |
10月21日 |
完成國家獎學金初評工作。 |
系部 |
上報《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國家獎學金申請材料。 |
系部 |
10月22-24日 |
公示國家獎學金初評結果,完成系統信息錄入。 |
系部 |
10月25日 |
上報《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 |
系部 |
10月25-31日 |
公示國家獎學金推薦名單 |
學校 |
10月27日 |
完成國家勵志獎學金初評工作。 |
系部 |
10月28-30日 |
公示國家勵志獎學金初評結果,完成系統信息錄入。 |
系部 |
10月31日 |
報送國家獎學金紙質評審材料至省資助中心 |
學校 |
完成國家助學金初評工作。 |
系部 |
上報《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 |
系部 |
11月4-6日 |
公示國家助學金初評結果,完成系統信息錄入。 |
系部 |
11月4-8日 |
公示國家勵志獎學金推薦名單 |
學校 |
11月7日 |
上報《國家助學金申請審批表》、《國家助學金資助學生情況彙總表》、 |
系部 |
上報《系部國家獎助學金評審情況報告》(對系部評審依據、程序、分配名額、公示和評審結果等情況的報告) |
系部 |
11月11-15日 |
公示國家助學金建議名單 |
學校 |
11月15日 |
報送國家勵志獎學金、助學金紙質評審材料至省資助中心 |
學校 |
四、申報與評審要求
1、各系要切實把評審工作與學生思想教育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做到評管結合、評教結合、寓教于評,充分發揮各類獎學金及助學金的激勵作用,充分發揮獲獎學生的典型示範作用。
2、各系要嚴格對照評選條件,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充分發揚民主,規範程序,擇優推薦。确保國家獎學金和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确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得到切實的資助。
3、各系對申報材料的内容、要求等必須嚴格把關,力保其準确性和科學性。對不符合報送要求的材料,須退回并責成學生重做,對
于态度惡劣者可直接取消其報送資格。
4、各系報送材料均為紙質版一份。申報材料均須手寫簽名和加蓋院系公章,其他填報要求詳見附件二。報送材料有關模闆請在學生工作部(處)網站“資料下載”欄目下載。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的審批表請按照初審結果彙總表的排序整理。
5、所有國家獎助學金學生申報信息由各系同步錄入湖南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http://218. 76. 27. 109/infoms/identity/index.c)。錄入信息時要與學生申請表核對一緻,申請理由可簡明扼要摘錄,學校将通過網絡進行審核。